触怒了大明的逆鳞。 那下场,真有些无法想象了。 在场的家族代表们,则面色唰的一下,煞白煞白。却是怕兰芳统·治阶·级,触怒了大明,而遭受池鱼之灾,被没收家产。因为大明的《民族法》中有一条,任何带有大汉民族血统和标记的人,无论是大明人还是非大明人,都不得作出危害大明国家利益,大汉民族整体利益的事来。 否则以‘汉·奸罪’论处! 这可是一项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