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六十六章 仇须报,债得还!(1 / 12)

汉明 八无和尚 1007 字 9个月前

刘元“扑通”跪在吴争面前,道:“大人说得是,仇须报,债得还!只要大人能替学生爹娘申冤报仇,学生做的事,学生供认不讳。”

“那就说吧。”

“这一月里,我联络了街坊四邻,不下十次,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人,围上元衙门三次(应天府辖八县,上元县是其中之一),砸抢驿所一次……纵火焚烧秦淮河畔房屋一次。”

“你有仇怨,冲着官府衙门也算常理之中,可秦淮河畔房屋,都是店家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