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卖地(1 / 6)

几天后,永昌府衙门口,张贴了允许百姓购买田地的布告。

布告中规定,所有拥有二十亩以下田地的人家,包括其他州府逃难来的百姓,都可以申请购买官府出售的田地。

每户允许购买水田五亩,每个男丁增加五亩,最高二十亩。旱地折合成水田计算。

每亩总售价为四年收成,每年收取亩产的四成,连续收十年。水田最低收一石,旱地最低收五斗。不收取任何利息。

同时还规定,连续荒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