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补给到手,林丹汗的进击(2 / 13)

罪名,分别是:

一、托付不效;二、专恃欺隐;三、以市米则资盗;四、以谋款则斩帅;五、纵敌长驱;六、顿兵不战;七、援兵四集、尽行遣散;八、兵薄城下;九、潜携喇嘛、坚请入城。

其中第三条就是关于卖粮给喀喇沁等东蒙古的事,因为粮食卖给了东蒙古,结果东蒙古又一转手卖给了建奴。

当时满桂上书说束、伯二部三十六家俱归于建奴,崇祯和朝廷的意思是不能卖,卖了就是资助建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