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一种取士的制度,而是灵夏之前的情况不允许,灵夏地盘虽大,但人口却一直不兴,到烽火四年的时候,灵夏拥有人口数量达到了五百万,但这五百万人口中,烽火三年纳入灵夏的人口就达到二百余万,其中包括从大金接受的六十万百姓,从额木达五部接收的八十万牧民以及后来拿下鲜卑慕容氏,察哈尔部,匈奴谷蠡王的七十余万人口。而余下的三百万人口中,由于鼓励多生多育,加上灵夏核心五郡比较太平,而且收入也很高,按照灵夏户籍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