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7章 ,大汉宗教的发展(5 / 30)

航海带来的矛盾,大汉朝廷并没有放任自留,而是成立了宗教司,规定了各个宗教的等级,每个郡允许建设庙宇的数量,每个庙宇最多能容纳多少神职人员,这差不多相当于后世的度牒了。

同时对这些宗教的职能进行了限定,什么宗教金融行业想都不要想在大汉开展,恐吓式的发展教育也不允许,购买土地成为本地的大地主,更加不允许。

大汉只允许那些导人向善,宽解人心的教条,大汉对这些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