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省军区大院(1 / 15)

f“……1998年5月28日,姑苏省雨花市持枪抢劫案,造成两死一伤……

……2001年11月2日,山城南山区邮政银行抢劫案,打死押款员一人……

……2003年1月2日……

张小华八年间共犯案十三起,造成十六人死亡,七人重伤。

遇害者中包括两名公安干警和一名驻军战士。

共抢夺财务总价值三百四十余万。

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带来重大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