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的旧法有了较大的进步。我看,这其中以法律的适用范围扩大、国有企业破产以及金融机构破产等规定最为引人关注,成为这部法律的精华”。 萧宸微微点头:“最直观的进步是法律的适用范围。新《破产法》适用于所有的法人企业,包括国有企业与法人型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甚至包括金融机构。这意味着破产不再是国有企业的‘专利’,所有企业将平等地受到同一‘劣汰’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