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不得翻唱(2 / 12)

们唱片公司发行的所有磁带上都会有下面这一句话。

本磁带所有音乐作品。未经权利人书面授权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翻唱,重新填词编曲,改编,表演,在影视广播中进行实质性使用等)。

也就是说没有我的签字,任何人都无权使用。这里面重点就是翻唱。

之所以这样,就是我要坚持原创。我发现现在有一种风气就是港人更愿意翻唱,比如翻唱rb的歌曲,不愿意辛苦进行原创。更愿意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