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之后何方与郭兆胜签署了一个合作框架协议,并没有签具体的合同。因为何方的公司还没有注册下来,何方还是更愿意用公司的名义签下来。 毕竟,对公那是有限责任,而以个人的名义签那是个人无限责任。 况且这还能在郭兆胜那刷一波做事正规的好评,为什么不用公司的名义签合同? 反正现在郭兆胜觉得何方做事就是正规,而且视野国际化,不坑他,把该有的风险都告诉他,还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