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人与妖和平共处(4 / 9)

人,任何势力,不得以种族为借口对其实施侵害!

凡是进入西岭的人族,都要接受西岭联席会议的管辖。如果犯错,西岭可以将其逐出,并通报魏国官府。

情况严重的,可以将其打伤,甚至打残打残。只是如果要处死,则必须有魏国官府出具的书面判决书才可以!

而作为对等的的条件,凡是进入魏国的西岭妖族,也同样要遵守魏国的法律法规。

否则魏国朝廷有权将其独立抓捕,审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