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我一个律师,给大家普法怎么了?(1 / 14)

关于犯人突然实施的暴乱行为,狱警也是如实的反馈给了地检署前来提审的检察员,检察员一听对方还敢在忏悔所内行凶,询问具体事由后,也是没了继续提审的想法。

这个犯罪分子实在是太恶劣了,都到了忏悔所还敢行凶,根本就不知道悔改和反思他的罪行,根本就没必要再去提审。

而在他的量刑建议,地检署又给他加了条罪行…

这也就是关于损坏他人财务没有死刑规定,不然他绝对得领盒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