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以名之,想来存的是“千年暗室,一灯既明”之意。 真说起来,那字并不如何,僵硬而匠气,寻常教谕见得,也会不屑一顾,并以教出这等学生为耻。 这本是常理,若是读书有成,又岂会走上这条将脑袋挂在马脖子上的茶马古道行商路呢?若不走此路,又怎会明白行脚商在到达此处时的那种如获新生的感觉? 商人们不懂什么典故,只知道到了此处,真有眼前一亮,见得明灯之感,故此多用其名,“明灯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