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车旁,尚有正在营业的几家餐饮店,人进人出的,毫无规律可言。所以绑匪必须配备一辆汽车,以及多人协同作案。 如此环境,若要将一名成年女子在不引起周边注意的情况下,封音、并制住全身,然后塞入车内,以最快的速度驶离现场。 那么这个犯罪团伙最少需要三人:两人控制女子,另外一人为司机。 如果说,作案现场在视频监控范围的死角,不是机缘巧合,那么可以判断,绑匪是有选择的决定作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