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金子太俗?姐喜欢!(1 / 14)

(),

当事人的凌汐并不知道自己已经名满京城。

她在兢兢业业的将金银首饰打包呢。

“勒丝金簪,金步摇,金镯金钏金戒指……好东西啊,物质基础的重量,决定我那个鲜衣怒马少年郎的颜值上限!”

想当初,她还吐槽作者又茶又傻逼。

就为了丑化凌汐这个女配的无脑人设,将她所有的首饰都设定为金灿灿的黄金,而且每一个都是重量级别的庸俗,狗来了都得嫌那玩意压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