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分权(2 / 18)

存在,有时候需要一些法理,至少是听起来能够自圆其说名正言顺的理由。

宗法制礼法不曾崩解之前,宋国是大周三恪,殷商后裔、天子封国、周王朝的公爵。

崩解之后,三姓共政的局面,那法理就是谁的拳头大、谁的封地多,谁说的算。没有人拳头最大能打过其余所有人,那就互相妥协,三姓共政。

二十年前墨家掺和了一脚,民众发现原来我们的拳头也不小,于是君子院和庶民院共存。

现在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