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者,和当初平安那边矿山上的情形应该是差不多的。 盗采黄金本来就是违法犯罪,不受法律保护的,盗采者之间,自然也没有什么文明规则可言,遵循的,都是野蛮的丛林法则。 比如“邓子豪时代”的甘塘镇,矿山归属就是靠打的。 谁拳头硬,武力强,谁就说了算。 估摸着,七龙河流域也是如此。 这种为了争夺矿脉的械斗,历来都是私了的,很少有人“报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