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的,可以慢慢调查。 目前还没有证据表明,郑彪和万俟戈他们那个团伙有直接的关联。 而且,连万俟戈那帮家伙都被放了,说是证据不足,那么就更不可能用同样的理由刑拘郑彪。 要刑拘他,还得是故意伤害。 这个案子,妥妥的刑事案,必须是归刑警管的,而且案发地点就在惠民派出所的辖区之内,惠民所刑警队乃是正管。 分局那边,也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