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两份都是真的,但内容又完全冲突,我们该以哪份为准呢?”彭院长终于开了口,当然,他问的问题也正金元成想问的。 “遗嘱人有撤销、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的权力,对此,我国继承法也作了明确规定: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遗嘱人可以通过设立新的遗嘱,来撤销、变更自己原来立的遗嘱。”张律师道。 听了这话,金元成大喜过望,“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意思是不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