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雪城跟她签订的合同,由宁雪城提供万亿东华币的资金,成立了goddessalliance公司。

宁雪城是公司的实控人,乔治依娃是公司总裁。

她直接向宁雪城负责,因为陈凡不可能长时间在国外,所以这一切都由宁雪城做主。

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和团队,宁雪城从国内招募了一些业内精英人士来配合乔治依娃的工作。

她不可能将公司的所有权限都交给乔治依娃,宁雪城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