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签订合同时方晟态度强硬地要求加了条附加条款 当委托方认为审计价核减不到位,或审计方存在不尽责等行为,有权要求第四方进行“再审计”,若“再审计”核减率出原审计核减率三个点以上,委托方有权拒绝支付原审计单位所有费用,同时按“再审计”价格结算工程款。 当时无论工程方还是审计方都表示强烈反对,认为是霸王条款,甚至闹到韩书记面前。韩书记仔细推敲后觉得方晟是出于公心,并非试图从中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