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达香港之后,就立即对香港岛的政治制度进行了重新安排。取消了酝酿中的“宪政”和立法会,代之以自己的统治。并且任命了一个一半西人一半华人的自治政府——这个自治政府相当的精简,只包括财政和税务司、开和建设司、民政和福利司、港务和贸易司、土地司、警务司、教育司、廉政司等八个司。还有一个高等法院、三个中等法院组成的司法审判体系。另外还有一个被称为咨议局的准议事机构,咨议员也不是投票选举产生的,而是由朱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