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日本开设大阪、长崎、名古屋、横滨、虾夷岛之部分土地为通商口岸。允许英国商人租地建房,开设商馆。英国商人及旅行者未经幕府允许,不得离开通商口岸进入日本其他之未开放地区。 第二,日本允许英国在通商口岸设立公使馆、领事馆,英国公使、领事及其他外交官员在未经幕府批准之前,不得离开通商口岸进入日本其他之未开放地区。 第三,日本对来自英国之商品实行配额管理,每年由英商输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