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鄞峡房地产市场可以用“萧条”来形容,正府手里抓着大把地皮卖不动,见柏景然有投资房地产意向简直大喜,当时就达成“投资换地皮”的协议。出于同样原因,市长办公会也顺利通过,根本没人质疑什么。 不过为了规避各级文件关于划拨土地不能用于商业开发的规定,协议模糊了地皮用途,只明确“地皮以划拨方式交由乙方进行开发”,同时在后面的条款中要求“视土地实际用途洽谈补偿金”,等于留了个似是而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