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清楚,因为二审时并没有出现新的证据。 我分析主要是两个原因。 其一,我认为,是我从一开始就没有认过罪,所有卷宗笔录里没有我认罪供述。 一审时是参照“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零口供判决的,到二审时还是没有取得我的认罪口供,辩护律师便提出了疑问,于是判决时采取了更为慎重的态度;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当时的匕首刀鞘一直没有找到。 二审辩护律师据此提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