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翻刻,那是可以告到官府的。 可惜的是,这么好的制度,居然仅仅是在印刷行业,其他行业就连水花都没打起一个来。 为啥?还不是崇文重文演变而来的!就好像正史上的中世纪,欧罗巴那边就有君主赐给工商业者在某些商品上垄断经营的特权。当然了,这和后世的“专利”差很远,倒是很像中国汉朝的盐铁专营,类似于皇商一样。 后来,欧罗巴又发展进化到了类似后世“专利”的了:在十四世纪,也就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