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的款项永远归还借款人无法归回的欠款,看上去好像这是一个很合理的过程,其实并不是。 因为从一开始银行给质押物的估价就放到了很低,利息又相当的高,大多数需要贷款的人短期内其实并不具备还款的能力。 很简单的一个道理,如果这些人能在一两个月内筹集到这部分钱,他们也就没有必要从银行贷款了。 既然他们筹集不到这部分钱,那么自然也无力归还银行的贷款,银行就能够正大光明的把这些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