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人员回避原则,一是办案人员和当事人是近亲属,二是办案人员及其近亲属和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荆媛和晋衡的关系就是前男女朋友。 但他们这种关系在之前也并没有公开,况且两人已经分手大半年,且晋衡已经再婚,荆媛也要结婚。 在这个案子上,晋衡和荆媛、松俊学都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这样的情况下,晋衡不主动申请回避,当事人荆媛已经“死了”,另一个当事人松俊学也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