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气风发,纵横捭阖、从未失手;但在一九六七年之后,霍应东明显遭到打压,不得不隐藏锋芒、低调行事。 有两个例子,最能说明霍应东的这种处境。 第一个例子,是一幢名为星光行的商业大厦,由霍应东和其它几家财团,各自出资七百五十万港元,总计三千万港元,共同兴建。 不过,在除了霍应东出资七百五十万港元之外的二千二百五十万港元里,有一千万港元,是由霍应东做为担保人,从惠丰银行贷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