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议事补充,最终确定下来! 分封之策,依旧是以义捐为条件,只是这钱不是当下捐出,而是分两年付清。 在众臣商议下,还是缩短了时限,以现今大梁情势,未来如何,还真是说不准,时限太久,风险自然也大。 头年不要,第二年至少付四成,第三年结清。 若结清不了,根据数额及严重程度,予以惩处,或是收回捐位封地,或是追罚,或是杀头。 还有一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