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坏人了。 不过,还好,大秦朝有商鞅这个先例在。 朝廷内的反对意见,丝毫不在她担忧的范畴里。 亡国抄家灭族和吸收新鲜血液两者之间,该选什么,有脑子的人都知道怎么选。 她需要思考的是,如果她借鉴了后世的科举制,该如何因地制宜加以改变,使之顺应大秦帝国的实际情况。 笙歌的眉头皱的很紧,太久都没有动脑子了。 一一接这个任务,难不成是怕她四肢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