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崇祯四年—十月十九日,晴。 距离姜家父子死于非命,已经整整二十一天了,按照民间习俗,人死之后的第二十一天,亲朋好友们要聚集在一起,举办一场祭奠仪式,烧很多纸钱,以告慰亡者的在天之灵,谓之曰:烧三七! 榆林城—总兵府内,在副总兵张定国的筹备下,祭奠仪式如期举行。 上午时分,接到通知的 《回到明末做枭雄》第二百五十一章夺取兵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