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为此连刘二小姐的命都不要了。 罚银自然没问题,就是绕城一日赔罪,这个太丢脸了。 而金家那边,一个纨绔少爷而已,死活儿又能怎么样。 倒是府尹考量到方玉那个“天不怕”的,先应了下来。 “既然刘家毁约在先,遵照约定赔罪,也是应该。 否则按照律法,女子同样要杖责,去做苦役,或者发配教坊司…” 说和人当时就醒过神儿来了,比起赔罪,家里有个女儿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