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把听到的消息大略总结了下,所谓置办私产、兴建小朝廷,以及“楚国”、“白宫”、“宣人街”这些名称,在楚清看来,不算是大事,大不了就再“朝堂自辩”一次。 上次在朝堂上与言官吵嘴,楚清列举自己的实干之事,张御史不就说她是揽功、是造反吗?吵呗,怎么也能吵回来的。 置办的是不是私产谁管得着么?有种你们家的钱别买房子别买地! “楚国”怎么了?,名字里带“国”字,哪条律法不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