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国建立之后,苏咏霖一纸令下,令僧人不得经商,寺院田产也予以丈量、审核,只保留足够寺院僧人生活的额度,其他的全部划归周边集体农庄所有。 且寺院田产也要缴纳同等额度的赋税,这样才能得到朝廷的承认和保护。 对于全体僧人,朝廷在民政部下设宣政司用以管理,发放新式度牒用以规范身份,每一个僧人都要在宣政司内留下备桉。 不仅如此,朝廷出于对佛法研究的关怀,还下令设置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