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不起眼,普通到扔进人堆里会让你感觉他就是过路人或者人家一起的,你都有点记不起他们的样子和特征。 我现在应该比较符合这个特征,脸已经不好看了,不英俊了,也不水灵了,摸着光褶子。但是这个气质……确实得隐藏。 当我穿过大厅里的人群径直走向吧台的时候我就已经大概寻找好了目标,而装作漫不经意的路过时已经将他们身上钱大概的位置给摸清了。等我走到吧台附近后并没有靠近吧台而是坐在了一张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