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问题和威胁,使得这样制度下生产出的军械数量和质量开始不足以满足所需。 因此在后续的时间内,明廷不断的放宽军械制造相关的条例。 在明朝中后期。生产武器的权限已经是下放给各地方。 除去都司、卫所之外,不少重要的府、州、县、都设有负责生产武器装备的军器局或杂造局。 河南为天下之中。 开封一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