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只有将触犯军法的士兵的行为汇报到军法处,再由军法处来执行军法。 对于这个流程,阎忠不是很理解,询问刘备,刘备的解释是以此让军队成为国家的军队,而不是军官的私兵。 “军官执行军法,士兵就会畏惧军官,有成为军官私兵的可能,且无法避免私刑的问题,公开的军法处公开执行军法,一切都光明正大,则士兵就会真正的敬畏军法,成为国家的而非军官的士兵。” 阎忠对此大为赞叹,同时也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