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诺接着分析,“我们找到苏母时,她并没有逃多远,这是一点。 其次,如果苏母事先不知道王保延第二日就要离开滕县,那也不会知道当时的别院已经没有别的佣人。那井就在后院非常显眼的位置,凡是人家,每日早上,都必会去井边打水,以供一日所需。 即使假设苏母知道王保延的逃跑计划,她也会知道王保延的马夫第二天肯定会来寻他。 因此将尸体投进井里,对于掩藏凶案,起不到什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