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役是以爱美高收购“失败”而告终。刘銮熊图利不图名,他赚得六百五十万港元纯利,是真正的大赢家。 那时的股民,对“职业狙击手”的名称很陌生,刘銮熊倒是这一“新职业”的开山老祖。 事后,聪明的股评家洞察出刘銮熊玄机:借收购之名,趁火打劫,&nbp;&nbp;大捞一把,宁做“败将”,不做赢家。“股市狙击手”的绰号不胫而走。 真是这样的吗,刘銮熊只事狙击,而不恋巢?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