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轻农民的负担,避免农民为了缴纳农业税而在刚收获粮食的时候贱卖粮食,所以农业税和商税不同,农业税的征收一律是采取实物税。 不过财物系统显然是不可能把征收上来的价值几千万圆的粮食当成钱直接用于财政支出的,为了解决征收实物以及折现等问题,内阁设有直属于内阁的储粮司,专行收购、储存、运输、贩卖粮食、稳定粮价等事务。 一般而言,这些刚征收出来的粮食会被国库司按照市价出售于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