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双重的身份(6 / 12)

果三人有人出了事,又没有后代的话,股权一样不外移,均分给剩下的人。

换句话说,如果兰翊走了。

那么他名下的赫连集团股权就要平摊到了赫连兰若和赫连兰泽身上,这样就变成他们家和小叔子赫连驰家平分秋色,他们家同时失去对赫连集团的绝对控股权

当初公公这样订遗嘱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赫连家的股权,同时也为了显示公平,却唯独忽略了人心。

哪怕再亲的人,也可能因为利益纠纷而翻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