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在170—175cm之间,体重在75—80公斤左右。体格健壮,体表特征及步幅特征不详。惯用手为右手,肢体无残疾。 对凶手的生理属性的分析结论较为模糊。原因在于凶手除了半枚残缺足迹外(在第47中学杀人案现场提取),并没有在现场留下可供鉴证的痕迹。因此,只能大致描绘出凶手的身高及体重。不过,从三起凶杀案件的现场来看,凶手曾有徒手制服死者及负重等情节,方木据此推断凶手为体力较好的青壮年。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