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耳朵怎么就那么灵呢,他已经快醉了啊,也许,半醉半醒的时候,人的听觉是很灵的。 结果,我只能是给诸珠收场了。 我们身后的二位是和我们年纪差不多的年轻人,不过,头法弄得很新潮,一个染成了红色,一个弄成了卷发,还染成了黄色。一看,就知道是社会上的小混混。这种人,最好还是少惹的好。可是,醉得晕晕乎乎的诸珠却不这么想。 “哥们,喝两杯,大爷请客。”诸珠还在那里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