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县城的法庭比不得大城市的正规,双方连律师都没有请。 只是普通的离婚案,又没有什么财产纠纷,实在没有必要花一笔冤枉钱。再说不管是思如还是王林现在都是穷鬼。 没钱。 思如的诉求很简单,离婚,她可以什么都不要,包括孩子。 就酱。 法官听着原告的陈述面上没有一丝波动,显然这就是一普通的离婚案,像这种案件她一年得入手一二百例,早就习以为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