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间中,一个比较大的房间,是“经制吏”办公室,另外三个大房间,是“非经制吏”办公室。 明朝衙门的书吏有严格的编制,明初定编以后一直到明朝灭亡,几乎没有更改过,而最初的编制很少,要处理大量的繁杂行政事务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所以,衙门里为了办事就召不少编制外的书吏,这笔开支只能从地方财政截留,也就是“火耗”里支出。编制以内的书吏属于“经制吏”,称为“承发”(宋代叫“押司”,也就是宋江当过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