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下“全文完”的之后十二个小时,本喵一时间竟然有些怅然,想要写点什么,却一直到现在才正式落笔。 一本书写了七年,六百多万字——实际上有十四年,稍微有点阅读经验的读者应该都能看得出,本书的前一百万字和后期根本就是两种画风。你们没猜错,前一百万字正是本喵还是个白衣飘飘的美少年时期写的,现在看看很多行文和剧情简直就是羞耻play,但由于本喵过于懒惰,小改还行,大修实在是不想动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