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内容开始-->首先是“主权在君”的政治理念,身为新朝天帝之使的开国之君及其所授命的第二代君主有权否定任何层次上的司法审判结果,即便立法也是“由君所出”。制定游戏规则却没必要自己遵守,“即当裁判员又当运动权”说起来虽然不好听,但这却是集权政权影响固化的社会关系的一种必要手段。 主权在君的政治理念当然也延伸出:内外情报及一定级别以上的中央官员的司法审查由直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