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端和坚持不给水军配发盔甲其实是可以理解的。 这应该说是秦法不健全,它没有规定降兵自成一军后应视情况酌情配发盔甲。 既然秦法没这规定,杨端和私自配发就是违法,而且给水军三千人配发还是大规模的违法。 这并不是因为秦国没有盔甲。 事实上便是从魏兵那缴获的盔甲就有数十万套,这还没计大梁仓库里堆积如山的崭新的盔甲。 这些盔甲虽是与秦甲制式不同的魏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