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西疆和南疆特区(2 / 13)

民商量之后决定,只租借西疆和南疆,就足够系统升级到帝国级了,其它的事情都是小事情,同意大清国提出的以海南岛和南洋诸岛作为报酬;另外,张伟又要求加了两条,第一条就是夏帝国收回澳門和香港之后,把这两个地方租借给夏帝国,时间为收回之后的99年,第二条是夏帝国可以在大清国内修筑任何认为有必要的铁路,大清国出地皮,夏帝国出资金,夏帝国占70%的股份,大清国占30%的股份,由夏帝国派人管理,不附带任何政治条款